公司荣膺“第一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 

公司董事长谢飞鸣出席大会并接受表彰

412日下午,江西省政府在南昌隆重召开第一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表彰大会,公司荣膺“第一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公司董事长谢飞鸣出席大会并接受表彰。

省政府副省长、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主任吴忠琼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副主任刘三秋主持会议,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

吴忠琼副省长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通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劳动者、经营者和投资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我省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并要求,要进一步完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让企业员工在劳动中创造财富、在奋斗中实现人生价值。要大力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物质条件。

近年来,公司秉承“要听党的话,跟党走;对职工要好,要建和谐企业;要依法治企,依法兴企”的企业方针,坚持“经营企业一定要对政府有利,对企业有利,对职工有利”的企业价值观,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了“发展企业依靠员工,发展企业为了员工,发展成果由员工共享”良好局面。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职工名册、劳动合同台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实现企业与职工的互利双赢。2017年员工收入达12.35万元(不含中高层人员);依法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认真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加班加点、休息休假等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企业规章制度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有力地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劳动关系多方互利双赢的良好局面,为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形成企业、社会和谐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表彰项目是20166月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设立的,是全国首个由省级政府设立的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表彰项目。经省政府同意,去年8月启动了第一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推荐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启动后,社会反响很大。全省各类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申报勇跃,经单位申报,省、设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赣江新区管委会和省国资委组织初审、征求意见、考察推荐、复审,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后,报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省政府于2018214向全省发出《关于表彰第一届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决定》(赣府字〔201816号),授予方大特钢、江铜集团等30户企业“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等。

发布时间: 2018-04-25 17: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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