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5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及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0.86%减少至49.74%

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期限自20191029日至2022425日,换股价格自202163日起由8.91/股调整为7.64/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换股数量和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98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告知函》,其于202191日至20219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559,440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同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通知,方大钢铁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9方钢EB)在202197日发生换股2,617,801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

综上,截至202198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50.86%减少至49.74%,合计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名称/姓名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郊南钢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97

权益变动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少比例

可交债换股

202197

人民币普通股

2,617,801

0.12%

2、一致行动人方威先生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名称/姓名

方威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159号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191日至202198

权益变动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少比例

集中竞价减持

202191日至202198

人民币普通股

21,559,440

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份数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份数比例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782,896,021

36.31%

780,278,220

36.19%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175,820,000

8.16%

175,820,000

8.16%

方威

137,763,554

6.39%

116,204,114

5.39%

合计

1,096,479,575

50.86%

1,072,302,334

49.74%

注: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包含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方钢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方大特钢股份。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公司于20216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方威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11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方大特钢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区间为自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202198日,方威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559,440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方威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191029日,公司披露《方大特钢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191029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191029日至2022425日。

202168日,公司披露《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19方钢EB的换股价格自202163日起由8.91/股调整为7.64/股。

截至202198日,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已换股数量2,617,801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换股数量和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等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99

发布时间: 2021-09-13 1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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