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5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方威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控制持有公司股份1,096,479,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6%。其中,方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763,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通过间接控制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8,716,021股(含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方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方大特钢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4.4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6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方威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11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19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202191日至202198日,方威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559,440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20211011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在此期间,方威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559,440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20211011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方威

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

137,763,554

6.39%

协议转让取得:137,763,554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782,896,021

36.31%

方威先生通过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控制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175,820,000

8.16%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100%股权

合计

958,716,021

44.47%

注:

1、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包含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方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方大特钢股份。

2、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在202197日至2021915日期间累计发生换股50,963,346股,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917日、914日、99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可交债换股导致其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可交债换股导致其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减持总金额(元)

当前持股数量(股)

当前持股比例

方威

21,559,440

1%

2021/9/12021/9/8

集中竞价交易

8.09-9.46

86,867,033.26

116,204,114

5.39%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方威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012

 

发布时间: 2021-12-15 11: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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